关于2017年秋季(11月)毕业研究生派遣及发放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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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详见就业信息网:http://www.job.ustc.edu.cn/Article.aspx?parentid=1&columnid=1005&cid=3482
亲爱的2017年秋季毕业研究生:
我校秋季毕业研究生的派遣工作启动,我们将为2017年11月毕(结)业研究生统一办理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派遣信息核对及毕业去向登记
请相关毕业生于11月17日前登录“毕业生派遣管理系统”(http://jy.ustc.edu.cn)
填写、核对“基本信息”、“单位信息”和“联系方式”,填写时请参考系统内的提示
和说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请于11月17日17:00前将签订好的《中国科学技术大
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单位录用函等就业材料交
至东区学生服务中心205室。
请毕业生务必重视派遣信息的登记和核对工作,所有填报信息须准确无误。校就业办将
以此作为报送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凡未登录系统核对
信息确认去向的,一律按系统内现有数据派遣,如因此报到证出现错误,责任自负,且
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后由学生本人自行前往省教育厅纠错。
二、关于报到证领取
1、领取报到证须带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或院系教学办盖章的《离校通知单》下联。
2、领取报到证时间:11月27日-30日(8:30-11:30,14:30-17:30)。
3、领取报到证地点:东区学生服务中心205室。
注意:报到证原则上需毕业研究生本人领取,如本人不能前来,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
者需持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离校通知单下联)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写
明委托何人办理)。
三、关于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1、直接就业的:根据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单位录用函等就业材料,报到证
开至相关就业单位(通过北京市、上海市落户审批的毕业生,请将当地同意落户的通知
或接收函也交至校就业办)。
2、出国(境)的和暂未落实去向的:报到证开至生源所在地的就业主管部门(无需本人
事先联系, 根据毕业生在“派遣管理系统”中填写的生源所在地,报到证开往单位名称
详见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流程”—“政策规章”—“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
表”)。
3、硕士毕业生在国内读博或博士毕业生在国内做博士后的:不发报到证,凭录取通知书
或博士后进站通知办理户口档案迁移及报到手续。
四、关于档案寄送和户口迁移
毕业研究生档案的管理部门是研究生院档案室(地址:东区学生服务中心310室,电话:
0551-63606594)。毕业研究生领取报到证后,须将报到证(白联)交档案室放入档案,
由档案室老师另行寄送档案。
毕业研究生户籍的管理部门是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地址:东区学生服务中心107室,电话
:0551-63602311)。毕业研究生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博士录取通知书、博士后进站
通知等,自行到户籍办及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户口迁移。
有关问题可参考研究生院网站“事务指南”中研究生离校指南。
五、其他几点说明
1、在学校统一去安徽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后才完成签约或后期毕业去向有变动的毕业生
,可于11月27日后自行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自毕业起两
年内均可办理)。具体办理办法可参考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流程”—“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流程”。
2、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应持报到证(红联)及时到报到证开头开往的单位报到。
3、学校为去合肥市以外工作的毕业研究生每人发放50元派遣费(直接汇入毕业生银行账
号)。
4、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551—63602554。
就业办
2017年11月3日
详见就业信息网:http://www.job.ustc.edu.cn/Article.aspx?parentid=1&columnid=1005&cid=3482
亲爱的2017年秋季毕业研究生:
我校秋季毕业研究生的派遣工作启动,我们将为2017年11月毕(结)业研究生统一办理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派遣信息核对及毕业去向登记
请相关毕业生于11月17日前登录“毕业生派遣管理系统”(http://jy.ustc.edu.cn)
填写、核对“基本信息”、“单位信息”和“联系方式”,填写时请参考系统内的提示
和说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请于11月17日17:00前将签订好的《中国科学技术大
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单位录用函等就业材料交
至东区学生服务中心205室。
请毕业生务必重视派遣信息的登记和核对工作,所有填报信息须准确无误。校就业办将
以此作为报送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凡未登录系统核对
信息确认去向的,一律按系统内现有数据派遣,如因此报到证出现错误,责任自负,且
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后由学生本人自行前往省教育厅纠错。
二、关于报到证领取
1、领取报到证须带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或院系教学办盖章的《离校通知单》下联。
2、领取报到证时间:11月27日-30日(8:30-11:30,14:30-17:30)。
3、领取报到证地点:东区学生服务中心205室。
注意:报到证原则上需毕业研究生本人领取,如本人不能前来,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
者需持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离校通知单下联)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写
明委托何人办理)。
三、关于报到证的几点说明
1、直接就业的:根据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单位录用函等就业材料,报到证
开至相关就业单位(通过北京市、上海市落户审批的毕业生,请将当地同意落户的通知
或接收函也交至校就业办)。
2、出国(境)的和暂未落实去向的:报到证开至生源所在地的就业主管部门(无需本人
事先联系, 根据毕业生在“派遣管理系统”中填写的生源所在地,报到证开往单位名称
详见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流程”—“政策规章”—“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
表”)。
3、硕士毕业生在国内读博或博士毕业生在国内做博士后的:不发报到证,凭录取通知书
或博士后进站通知办理户口档案迁移及报到手续。
四、关于档案寄送和户口迁移
毕业研究生档案的管理部门是研究生院档案室(地址:东区学生服务中心310室,电话:
0551-63606594)。毕业研究生领取报到证后,须将报到证(白联)交档案室放入档案,
由档案室老师另行寄送档案。
毕业研究生户籍的管理部门是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地址:东区学生服务中心107室,电话
:0551-63602311)。毕业研究生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博士录取通知书、博士后进站
通知等,自行到户籍办及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户口迁移。
有关问题可参考研究生院网站“事务指南”中研究生离校指南。
五、其他几点说明
1、在学校统一去安徽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后才完成签约或后期毕业去向有变动的毕业生
,可于11月27日后自行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自毕业起两
年内均可办理)。具体办理办法可参考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流程”—“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流程”。
2、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应持报到证(红联)及时到报到证开头开往的单位报到。
3、学校为去合肥市以外工作的毕业研究生每人发放50元派遣费(直接汇入毕业生银行账
号)。
4、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551—63602554。
就业办
2017年11月3日
签名档
此间有缘,虽未谋面。
发表于 2018/9/9 15:16:33

